为什么床尾放沙发(沙发在空间内的应用技巧)
2025-04-01
更新时间:2024-11-10 10:11:35阅读:100
那么,增值税是不是这么计算呢?
应纳增值税=含税销售额/(1+3%)*0.5%还是应纳增值税=含税销售额/(1+0.5%)*0.5%呢?
答案是应纳增值税=含税销售额/(1+0.5%)*0.5%
理由如下: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的有关规定: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,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%征收率减按2%征收增值税,改为减按0.5%征收增值税。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:“一、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,按以下规定执行:
(一)纳税人减按0.5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,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:
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0.5%)
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,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。”
2023年第63号公告作为该政策的延续,按照规定比照上述公式的原理计算,即应纳增值税=含税销售额/(1+0.5%)*0.5%
计算方法较过往存在较大的差异,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出台以前,类似此类政策规定在换算含税与不含税销售额时,采用的均是减征前的征收率来换算,再乘以减征后的征收率来计算税额。在发票开具方面也是按照减征前的征收率来开具发票。2020年第9号公告出台以后,含税与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方式及发票开具均发生了变化